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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下属党委、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学校党委坚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学校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提出九点实施意见。
(一)坚持“引向优秀”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坚持以学院党委书记带头讲、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示范讲、红色文化基因传承讲的“三讲”规定动作,贯穿于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及主题团日活动中,形成系统性、递进式、全覆盖式的入党前的理想信念教育模式,以引向优秀的视域指导学生增进认识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性质、宗旨、目标任务等,确保“根正苗红”;严格规范指导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及格式,杜绝年龄未满18周岁和团龄未满1年的入党申请红线,以
及相关政治规范性语言的表述准确性问题;注重在高知识群体、中青年教师、少数民族中培养发展入党。
(二)落实“三下三上”团组织推优机制。准确理解把握“三下三上”团组织推优的目的意义及规定动作要求,做到层层有把关、人人受监督,确实把广大师生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的重点培育对象。特别注意时间逻辑和公示内容要求(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意见描述准确真实性及记录一致性等方面的问题。
(三)强化“三二一”发展党员工作法。重点突出“三二一”发展党员工作法在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监督、问责问效等方面的作用发挥,要以“三述责”强化问题导向、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党员形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考核作用;要以“两公示”落实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工作、强化群众意识;要以“一评议”帮党员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加强党性修养、整改问题清单、强化结果运用。需重点把握述责答辩结果认定方面的问题,要求测评通过率超过参会人数三分之二的,方能进入党支部委员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研究并确定推荐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审批及公示。
(四)注重“全过程”培养教育考察鉴定。抓实抓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预备党员考察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培训及预备党员培训等阶段性、关键性的规定动作要求,坚持做到谈心谈话、培养联系、考察鉴定与相关记录内容的“同步”,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党员的成长进步的全过程,要注重党员的一贯表现和不足改进情况鉴定,作为发展党员每个阶段的鉴定依据与下阶段发展的重点考量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校党委委员根据联系制度安排,对所联系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完成一年2名的发展对象谈话,学院党委委员和组织员要全部参与发展对象的谈话,谈话人可以是1-2人组成,并及时记录在《入党志愿书》中“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预备党员考察人应及时将鉴定意见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中,尤其注意新转入的专升本学生党员的接续培养。
(五)严把“政审关”确保其政历清楚。政治审查工作是发展党员的必经环节,是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的重要措施之一。严肃认真地做好新发展党员的政审工作,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其基本方法是:申请人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后,党支部拟确定为发展对象前,主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函调证明材料信》)或外调,以及个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情况报告。回函时间在形成综合政审材料之前。函调或外调的对象属“家庭主要成员”的应该是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自幼抚养其成长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子女。“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与其联系密切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政审须有综合报告,且需写明结论性意见,并注意政审的时间逻辑问题及其出生年代的重大事件时间节点的问题表述准确性,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两表”中所体现的“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要一致,若在此过程中存在变动请在政审综合报告中作说明。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综合情况”栏。
(六)建立健全“台账式”的党员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维护。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落实有关发展党员的组织审查及统计工作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逐级建立建好发展党员工作专项“台账”,基本涵盖入党申请人信息库、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发展对象简明表、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及党员花名册等重要阶段性的常规党员信息登记台账,以及会议记录等关键性支撑材料,对福建省“党员e家”上的必选信息及电子台账文档的数据进行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全面性,且相关台账数据永久存档备查,一般规定要求每年6月中旬和12月初完成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党组织关系内部转移或转出时请交接双方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在《福州工商学院党员档案移交登记簿》签章确认,有存在缺漏的及时整改到位,方能完成交接。
(七)优化党组织结构,选优联系考察人作为党员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者。要合理设置党组织成员结构,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在学生专业年级建制中建议以辅导员所管辖的班级建立专业年级梯度党组织,党组织名称可以专业名称命名(如:中共福州工商学院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学生支部委员会;中共福州工商学院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混合专业的学生党支部命名如:中共福州工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联系考察人一般选任辅导员、班主任、助理辅导员等熟悉该班级学生的教师或学生党员。在教师及行政岗位上建议以部门或教学科研单位为建制的党组织,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作为联系考察人。联系考察人负有对入党申请书审核把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预备党员考察的监督指导、教育管理职责。一般而言,入党联系人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作为入党介绍人的身份出席预备党员接收大会并发表意见,若因党支部成员调整原因导致联系考察人调整需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研究讨论通过,并增补记录在相应的表格栏目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人要对所填写的考察鉴定意见及结论负有直接的责任,务必要实事求是提出客观评价和指导意见,且要亲笔签字或盖章,会议记录要确保一致性。
(八)执行“双预审”制度严把党员材料质量关。实行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织部的“双预审”制度,严格把关党员发展材料的规范性。要求二级学院党委或直属党支部每年定期2次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党委组织部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档案、原始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定期2次和随机抽检或互检1次,及时通报检查的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备案追查问责制度及落实“回头看”机制,并把检查问题的情况向校党委会汇报,且纳入本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伪造党员材料或其他失真失实问题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党内处分,相关责任人在本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民主测评结果以“不合格”论处,五年内取消党内外的评选评优资格。
(九)严格认定“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2024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室发布)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等党规党纪的明文条例要求,对“不合格”党员务必要进行严肃认真的党性再教育、作风再要求、纪律再强调,对限期内未改正的要严肃处置。特别是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于预备党员考察期间,存在思想滑坡、信念动摇、工作消极懈怠、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和转化提高。对于预备党员考察期间存在违规违纪,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记过以上者需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需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预备期延长不能超过一年。对于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学生党员课程成绩补考2门(含2门)以上或本学年综合测评超过专业50%以上者需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中共福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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