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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13:13:16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展示学院发展的新经验新业绩新成就,谱写学院追赶超越新篇章。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12月12日-12月25日
二、征文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应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鲜活生动。 
   (二)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通过学习,深入思考如何把十九大精神转化成自身学习实践和人生规划的理论依据,如何将崇高的理想信念落实到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实践中去,撰写思想认识和心得体会。
   (三)题目、体裁不限,立意明确,1200字左右。
   (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稿件以“系别+班级+姓名+文章名”命名,如有图片,另存,与稿件同样方式命名。
   (六)征文正文格式要求(word电子版):页面设置:A4;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并居中(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固定值25磅。
四、评选与表彰:
   (一)征文评审
    1、各党总支书记组成评审组进行初审,院党委组织老师进行终审。
    2、在统一的时间内审稿。初审时间为12月26日—12月27日,终审时间为12月28日—12月30日,2017年1月后公布获奖名单。
    3、征文的获奖名单在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党建工作网站上公布,并短信告知本人。
   (二)获奖征文设定为四个等级:一等奖二篇、二等奖三篇、三等奖五篇,优秀奖若干篇,获奖个人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将于学院党建工作官网等平台进行发布。
    
各党总支书记请统一命名征文的文件名为“系别+年级专业+姓名+文章名+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